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“泰兴菱苏机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高纯70000吨双氧水(折百)及相关衍生物项目一阶段工程”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年产高纯70000吨双氧水(折百)及相关衍生物项目一阶段工程
建设地点:泰兴经济开发区
建设内容:建设一套35000t/a双氧水(折百)生产装置、一套6000t/a过氧化物清洗剂生产装置、一套3000t/a剥离液生产装置。配套建设了公用工程、辅助工程、储运工程、环保工程。
建设单位:泰兴菱苏机能新材料有限公司
联系人:张部长
电话:13812646643
公示期限:20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附件链接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ExUiqDNiYNlzaPKzk2Cj_w
提取码:ntd4
公示单位:泰兴菱苏机能新材料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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